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现决定废止下列5件交通运输规章:序号发布机关规章名称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交通部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交通部令1988年第2号1988年7月5...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