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中共阿里地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机编发〔2019〕27号)。“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名称,从2022年12月16日变更登记为“阿里地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公路规划设计所)”,即日起,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具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阿里地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阿里地区公路规划设计所)”。原“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住所由“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狮泉河路6号”,变更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34号”(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院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