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区“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创建工作通知》(藏交办农村公路函〔2022〕2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噶尓县人民政府申请、地区交通运输局认真核查,阿里地区噶尔县能够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要求,农村公路“建、管、护、运”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不断彰显,故拟推荐阿里地区噶尔县为2022年全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2年5月12日至5月16日)。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 元旦次仁 0897-2823061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