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和游客方便出行,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点到点”出行难题,经研究,拟在噶尔县境内新增出租车运力。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确保政府决策合法科学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政策的精神。决定举行新增出租车运力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促进出租行业健康发展,有效解决影响发展的矛盾和障碍,以市场需求配置运力资源,新增出租车运力,确保出租客运市场供求平衡。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拟在噶尔县征集听证代表40名,拟由以下方面人士组成: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离、退休老干部代表2人,市民代表10人,机关单位代表10人,乡镇代表2人,部队代表5人,出租车从业人员代表2人,律师代表2人,出租公司代表3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机关单位代表和其它代表由相关单位或公司推荐产生。市民代表可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1.听证会代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收集所代表群体的意见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听证会;
4.出租车从业人员代表须是从事出租汽车行业2年以上且从业记录良好的人员;
5.市民代表不得是城市公交及出租行业的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0:30
2.地点:噶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昆仑大道)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明确代表身份。报名地址在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四楼运输科);网络报名请将个人身份证明发送至3204291431@qq.com 邮箱。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