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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阿里地区噶尔县新增出租车运力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9:17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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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和游客方便出行,有效解决城市交通点到点出行难题,经研究,拟在噶尔县境内新增出租车运力。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确保政府决策合法科学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政策的精神。决定举行新增出租车运力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促进出租行业健康发展,有效解决影响发展的矛盾和障碍,以市场需求配置运力资源,新增出租车运力,确保出租客运市场供求平衡。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拟在噶尔县征集听证代表40名,拟由以下方面人士组成: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离、退休老干部代表2市民代表10人,机关单位代表10乡镇代表2人,部队代表5人,出租车从业人员代表2人,律师代表2人,出租公司代表3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机关单位代表和其它代表由相关单位或公司推荐产生。市民代表可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1.听证会代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收集所代表群体的意见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听证会;

4.出租车从业人员代表须是从事出租汽车行业2年以上且从业记录良好的人员;

5.市民代表不得是城市公交及出租行业的从业人员及其近亲属。

、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111910:30

2.地点:噶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昆仑大道)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明确代表身份。报名地址在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四楼运输科);网络报名请将个人身份证明发送至3204291431@qq.com 邮箱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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