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交通运输局开展三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全面落实源头监管责任
为切实抓好“三大节日”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2020年12月27日至2021年1月4日,由地区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王涌和执法四队队长次仁巴珠分别带队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县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组对各县交通局、客运企业和场站、汽车维修行业三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就各县客运站普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资料不规范及内容不齐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立整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在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至县交通局。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地区所有营运客车均能贯彻执行营运车辆凌晨2点-5点停车休息制度。检查人员对此情况给予肯定的同时,要求从业人员持之以恒落实好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现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切实保障驾驶员自身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鼓励道路运输企业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检查组为企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杯44个。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天。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我地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源头监管工作,为持续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