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县际班线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2020年4月5日,经地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在地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阿里地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例会暨阿里地区县际班线改革启动会。会议由阿里地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边巴顿珠主持召开,地委组织部、国资委、地区司法处等13家成员单位负责人、交通实业发展总公司2名负责同志及车主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自2015年以来全地区道路运输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县际班线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情况;宣读了《阿里地区县际班线改革工作方案》及道路运输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知识;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对下一步县际班线改革工作和营运方面从车辆行车安全、驾驶员教育培训、行业乱象整治、行业源头监管、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4月6日,在地区司法处2名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全程录影摄像下,16辆车主平等自愿依次签订了《阿里地区县际班车辆报废协议》《阿里地区县际班线回购协议》《阿里地区县际班线承包合同》《承诺书》,切实做到了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公开透明,确保了合同(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同时,按照优先考虑原承包经营的原则对车主进行安置,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车主及时足额兑现车辆购置补偿金、车辆报废补贴、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奖励金共计182万元。
县际班线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将进一步规范全地区道路运输经营权管理,全面彻底清理各种挂靠经营,实现公司化经营、“公车公营”的目标,有效提升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极大的带动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