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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阿里地区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7日 10:36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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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XR-XZAL-ZB-202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阿里地区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以“阿交发〔20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资金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藏阿里地区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2.2 建设区域范围:西藏阿里地区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项目位于阿里地区,所在路线全长861.4公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该项目完全利用既有四级公路,仅增设安全设施。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车辆购置税,已落实;

2.5 有效工期:5个月(不含冬休)。

2.6质量要求:本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目标要求: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安全事故控制在2‰以内,安全防护达标率100%,其中优良率90%以上,创建文明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自身拥有或委托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

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施工,类似项目是指项目规模、等级、主要建设内容等与本项目基本类似的国内业绩。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提供网站截图即可。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

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

实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机构,且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述机构(或依法接受投标人的委托拟成立本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

上述人员须提供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医疗、工伤、养老三险齐全),且人员的注册类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相应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报名时须提供书面的管理关系情况表)。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

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其备选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

 

 




 

 


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6 投标单位若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双清办有未解决的信访事件,请尽快予以解决并提供双清办出具的办结证明。若因在双清办有信访事件未解决而影响投标单位中标的,后果由该投标单位自负。

3.7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0708日至2021年0712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周末、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一份电子文档<PDF格式,光盘刻录>,复印件须采用彩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2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等。

(4)所有材料如有虚假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并列入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评价系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售价3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报名。

5. 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1 8 2 10 1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1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区住建局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

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路34

联系人:张广聪

话:0897-280027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21号(地区卫生局院内)

联系人:王小广

话:13733723817

阿里地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中心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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