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召开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第7次暨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报专题学习会
在接到《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报》(〔2020〕第8期)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张会明同志在国家民委调研组反馈问题整改部署会议上的主持讲话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立即组织学习。11月6日,我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第7次暨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报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巴珠同志主持,机关在家全体干部职工、执法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阿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报》《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阿里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工作纪实》的内容,宣读了《中共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阿里地区近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地区工作情况暨国家民委调研组赴阿里地区考察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反馈情况的整改方案》,组织自主学习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部分内容。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我局内乃至地区今年的中心工作之一,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是每一个阿里人的殷切期盼,创建工作的开展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有力筑牢了国家安全屏障,确保了阿里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阿里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照地区地委、行署和民宗局关于创建工作“七个一”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工作成果得到了地区民宗局和第三方检测的认可和表扬。目前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的调研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对照调研期间提出的问题,我局应主动认领,对照问题,认真自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上下协调,整体联动,不等不靠,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局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积极配合,按照讲话精神,认真做好本次通报六个方面不足的整改落实工作,并于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交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按要求报送至地区民族团结创建办,同时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要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创建标准”的具体要求,整理好我局2020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年底验收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我局今年创建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头,更有一个圆满的结尾。